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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将实行企业减产停产报告制度

   【本报天津讯】为保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、帮扶企业渡过难关,天津将实行企业减产停产报告制度,并强化企业裁员报告制度。


  据介绍,天津将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,不得不停产半停产的企业,实行逐级报告制度。按要求,停产和半停产前企业须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,职工安置方案须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报告。

 
  此外天津还将进一步强化裁员报告制度,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20人或一个月累计裁员超过20人的,实行逐级报告制度,裁员200人以上的,须向天津市政府报告。


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,今后,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日常监管,健全资产保全制度,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非法抽逃资金、经营者逃匿,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。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对困难企业实行动态管理,对被裁减人员跟踪服务,逐人进行职业指导,提供职业培训、职业介绍等服务,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。

 
  据了解,受金融危机影响,目前天津市停产半停产企业有1300多户,涉及职工10万人。 (邹兰)
中国企业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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